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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

卢建律师简介

卢建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,现担任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主任、沈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、民盟沈阳市委法制委员会委员、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、沈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。

2009年6月1日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于2018年5月被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、沈阳市律师协会和平区代表处、沈阳市和平区律师同业联盟共同评为和平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;于2018年7月荣获辽宁省律师协会(2016-2017年度)辽宁省优秀律师;于2020年11月25日沈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的2020年沈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大会上,当选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;于2021年4月荣获沈阳市和平区优秀律师称号。

卢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严谨自律,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,诚信待人,诚信办案。在执业期间办理大量民商事、刑事诉讼案件及破产清算、破产重整及强制清算案件,具有独到的法律视角和解决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,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。

专长领域刑事辩护以及民商事纠纷,包括公司商事纠纷、公司破产清算及重整、房地产纠纷案件、劳动纠纷、婚姻家庭纠纷,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。

卢建律师曾服务过新世界(沈阳)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港中旅(鞍山)置业有限公司、沈阳君盾置业有限公司、沈阳新联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、沈阳新世界新汇置业有限公司、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、中冶沈勘设备有限公司、辽宁合力叉车有限公司、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、沈阳欧忆智能网络有限公司、沈阳百花电器集团销售公司、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、沈阳朝兴焊接设备有限公司、沈阳创胜网络有限公司、沈阳比兹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、养乐多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等众多著名企业和一大批中小企业。

卢建律师作为律所主任,并担任破产清算案件、破产重整案件及强制清算案件负责人。在办理破产案件时,卢建律师熟练运用法律知识,公平清理债权债务,依法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。

自2017年至今,卢建律师作为管理人负责人,已办理破产清算案件、破产重整案件及强制清算案件共计28件,已办结案件11件。其中包括破产清算案件21件,破产重整案件2件,强制清算案件5件,涉及到大型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以及停产20余年的“僵尸企业”等。

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例执行转破产清算案件,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法院指定后,在卢建律师的带领下,在清算过程中,积极与债权人债务人沟通,追缴债务人资产,安抚债权人及职工情绪,努力化解多方矛盾与纠纷,妥善安置职工,仅用1年半的时间即顺利完成破产清算工作。

因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较多复杂情况并未作出详细规定,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复杂问题无法全部解决,因此卢建律师带领团队,在遇到棘手问题时,通过查找案例、相关法律法规,运用多年律师工作经验,攻克各种难题,努力推进破产案件进展,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,得到了人民法院及债务人、债权人的普遍认可。

卢建律师代理诉讼案件,以“事实为基础,以法律为准绳”为原则,在合法范围内最大维护当事人的利益。努力做到面对当事人耐心、细心、负责,面对媒体不回避更不张扬,面对案情从容认真,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,显示出一名优秀律师的气度和修养,令当事人满意,让业界人士满意,更让社会满意,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卢建律师在自身业务不断取得成绩的同时,不忘作为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,每年都承办若干法律援助案件,积极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,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
十余年的执业生涯,历练了卢建律师坚毅的品质、公正的人格,培养了他敏捷的思维,积累了渊博的法律知识及律师执业经验。卢建律师戒骄戒躁,秉持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的信念,在自己钟爱的事业中不断前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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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简介

 

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12月,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,培养出众多优秀的律师,2007年正式入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破产管理人名册。

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新北站街道北站路55号财富中心C座3单元18-2,交通便利,办公环境舒适,管理机制健全,业务沟通便捷,为客户提供及时、有效、连续、准确的服务。

在二十余年的法律服务中,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,并于2004年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“律师实习基地”;2005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“AAA诚信律师事务所”;2006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“沈阳市十佳律师事务所”;2021年被和平区司法局评为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。

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可向国内外客户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,包括依照中国法律和国际惯例,提供法律咨询或出具有关对中国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的意见书,参与各类项目的谈判,拟定相应的法律文件,担任常年法律顾问,提供投资、融资、知识产权、股票发行、公司并购、企业重组等方面的专项代理业务;尤其擅长在各个不同专业领域代理和协助国内外客户处理商事纠纷(包括但不限于不良资产诉前清收),进行相关的诉讼、仲裁,向客户提供及时、准确、中肯的法律分析和最佳方案。

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始终以“客户第一”为宗旨,以“求真、务实、优质、高效”为办案目标,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,并以高素质法律人才储备为事业基础,严格教育律师恪守职业道德,提高自身素质,打造出一支敬业、团结、精干的律师队伍,以严肃认真、周到热情的负责精神赢得了国内外广大客户的信赖。

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曾服务过新世界(沈阳)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港中旅(鞍山)置业有限公司、沈阳君盾置业有限公司、沈阳新联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、沈阳新世界新汇置业有限公司、营口电力建设有限公司、东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、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、中冶沈勘设备有限公司、辽宁合力叉车有限公司、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、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沈阳华之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、辽宁机电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、沈阳秋实再生集团有限公司、沈阳欧忆智能网络有限公司、沈阳百花电器集团销售公司、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、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、沈阳朝兴焊接设备有限公司、沈阳创胜网络有限公司、沈阳比兹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、养乐多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等众多著名企业和一大批中小企业。

近年来,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致力于破产清算及重整业务,经过多年实践经验及团队建设,该领域已成为律所专业擅长领域。为更高效、专业的办理破产清算与重整案件,自2016年起,在主任卢建的带领下,组建了一只优秀的破产团队,其中共有15名律师,2名行政人员及2名财务人员共同参与破产清算、破产重整及强制清算案件工作。团队成员破产管理经验丰富,专业素质过硬,能够有效应对破产案件中各个环节的突发状况和疑难情况。

自2016年沈阳破产案件受理以来,共办理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共计33件,其中包括沈阳鞭炮烟花有限公司、沈阳中土畜雪莲服饰有限公司、辽宁国仁堂药业有限公司、沈阳市玻璃计器厂、沈阳帆布制品加工厂、沈阳市酱油总厂、沈阳服装集团公司、沈阳华泰实业有限公司、沈阳市扬声器总厂、沈阳市电声器材厂、沈阳丰兴电气有限公司、沈阳市东明无缝钢管有限公司、辽宁省化工贸易有限公司、沈阳市引领家具有限公司、沈阳新光华翔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、沈阳方大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、湖南漫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、湖南榀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、湖南崔峰工程有限公司、湖南普林斯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、湖南微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、沈阳潇鹏房屋开发有限公司、沈阳市福慧修商贸有限公司、辽宁乾德集团有限公司、沈阳东泰实业有限公司、沈阳诚大冷藏有限公司、沈阳铭辰汽车有限公司、沈阳华发娱乐有限公司、沈阳中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沈阳广厦万千置业有限公司、沈阳药材采购供应站、沈阳东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、沈阳银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。

其中21件破产清算案件,5件强制清算案件,破产重整案件2件。现已办理终结案件11件,因部分案件未终结,据不完全统计,管理人管理破产企业资产共计约近10亿元,安置职工人数超过千人。成功办结多件重大、疑难复杂的破产案件,团队成员积累了丰富的破产清算及重整案件实践经验。

在掌握破产法相关知识的基础上,团队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培训、讲座,积极关注各类破产清算网站以及破产案件相关公众号,搜集、总结、整理其他破产管理人的成功经验。为组建专业化破产管理团队,扩大团队规模、增强业务水平,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实务讲解,常年招聘志同道合的律师同行,并且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需要与相关专业团队人员合作,弥补团队的不足。

团队成员在积极参加外部培训的同时,团队内部也形成了良好的研究学习氛围,定期开展实务实践培训,提高成员专业水平。每周所主任卢建亲自组织内部交流学习会,各成员分享其在从事破产管理时所收获的经验,并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通过与大家讨论,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,最终形成具有独创性的课件。成员在实践中不断夯实理论基础,并将最新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,不断提升自身作为管理人的专业水平和素养。

在疫情期间,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巧妙利用钉钉多方视频会议、数据存储传输等能力,开展债权人、债务人、管理人和法院等多方协同,确保破产事务正常推进,保障经济社会平稳高效运转,被阿里拍卖与钉钉大学授予“数字化管理人”证书,全国首批获此证书的破产管理人团队和律师事务所只有45家。

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将继续走“规模化、品牌化、专业化”的经验道路,继续坚持诚实、守信的执业理念,坚持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,不断诠释“公平、正义”的新内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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